焊接結構用鑄鋼是鑄鋼材料的發展方向之一。為了確保施焊方便和結構件的可靠性,對這類鑄鋼的要求與一般工程用鑄鋼稍有不同,主要是C、Si含量較低,對殘余元素的含量限制也較嚴,必要時還可以限定鋼的碳當量。
國際標準
IS03755—1991中,規定了4種焊接結構用鑄造碳鋼牌號,其對化學成分和力學性能的要求見表4—22和嘉4—23.
注:l.標準測試溫度為23。C士5。C,試塊厚度為28mm。
2.對于270—480W牌號,截面為28~40mm的鑄件將具有260MPa的屈服強度和500~650MPa的抗拉強度。對于340—550W牌號,截面為28~40mm的鑄件具有300MPa的屈服強度570~720MPa的抗拉強度。表4—24焊接結構用鑄造碳鋼的化學成分D C的質量分數每降低0.01%,允許Mn質量分數上限增加0.04%,但Mn總質量分數增加量不得超過0.2%。
中國標準
我國于1987年制定了焊接結構用碳素鋼鑄件的國家標準(GB/T7659—1987),此類鑄鋼有3個牌號。化學成分的要求見表4-24,購買方認為有必要時,可在訂貨時要求碳當量符合表4—25的規定。力學性能要求見表4—26。
表4—25碳當量的規定(訂貨時商定用)D 碳當量CE應根據鑄鋼的化學成分(質量分數,%)按下式計算,此公式已為國際焊接學會和美國ASTM學會采用。CE—W(C)+w(Mn)/6+w(Cr+Mo+V)/5+w(Ni+Cu)/15(%)。表4—26焊接結構用鑄造碳鋼的力學性能要求
日本標準
日本關于焊接結構用鑄鋼件的標準(JISG5102—1991)共規定了5種牌號,對化學成分和碳當量的要求見表4-27,對力學性能的要求見表4—28。
美國標準
美國適用于焊接在較高溫度下使用的碳鋼鑄件標準(ANSl/ASTM A/A216M一1993,1998年再確認),其中包括3個牌號,化學成分和力學性能要求分別見表4—29和表4—30。
德國標準
DINl7182—1985中列了兩種有較好焊接性能和韌性的鑄鋼,其化學成分和力學性能要求見表4~3]和4—3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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